加强财经立法提高立法质量
新闻发布时间:2008-5-11
法律颁布时间:
来源:湖南省政府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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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5月8日召开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力峰强调,进一步加强财经立法,提高立法质量。
  5年来,省十届人大财经委、常委会预算工委认真履行职责,自主起草地方法规6件,审议审查地方性法规16件,立法项目总计22件,占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总量的30%。立法坚持科学选题,深入调研,广泛听取意见,突出地方特色,立法质量不断提高。今年,省人大财经委在财经立法方面,要组织起草《湖南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(草案)》,审议由省人民政府提请的有关就业、物价、旅游、盐业、道路运输、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、清洁生产促进等方面的法规草案,认真做好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以及全国人大有关法律征求意见工作。

  蔡力峰强调,财经立法工作要以提高质量为重点,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,维护国家法制统一,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提供法制保障。各级人大财经委、预算工委要深化认识,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开拓创新,充分发挥多方协力的整体优势,不断提高人大财经工作水平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,要积极研究和参与地方经济立法,不断提高经济法规质量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法制保障;进一步增强预算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;加大执法监督力度,促进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,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;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,把督促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共享发展改革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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